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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30多条校车相关标准

新闻导读:越来越多的校车安全事故引起了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
本文章发表于:大力校车销售网 作者:幼儿园校车 发布时间:2013-01-27

     越来越多的校车安全事故引起了社会和有关部门的重视,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运而生。

      从去年至今,新增了30多条专门的校车交通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罚标准。车辆所有人使用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或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都将实行重罚,罚款8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并没收违法所得。也就是说,如果所有人是学校,学校也要挨罚。

    以前有校车使用许可和校车标牌的正规校车,在申请的这段期间,如果需要使用校车怎么办?交警表示,1月10日到2月25日之间有一个寒假,有足够的时间和条件去重新申请。而且真正需要车辆到现场申请的步骤和环节不多,只有两个查验环节和一个上线检测的环节,学生接送一般是早晚时间段,车辆在上午十点到下午三点之间还是可以完成申请工作的。

那么校车驾驶员需要注意什么呢?

    原来在区县教育局和交警大队进行备案登记的校车驾驶人,需在2月25日前在驾驶证副本完成“校车驾驶人校车驾驶资格”签注工作。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副本将多一排字,即校车驾驶资格的签注。

    校车驾驶人申请校车驾驶资格要将申请表报区县(市)教育部门、区县(市)交警大队审批,最后到交警支队车管所(分所不行)备案、签注。


    从1月10日开始,新上牌的校车必须是专用校车,车辆申请校车使用许可、校车标牌时,要填写申请表。表格要依次交区县(市)教育部门、辖区交警大队、交通运输部门、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或县级学生用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再去车管所备案。


    对于《办法》实施前已经投入使用并登记的非专用校车,现在只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校车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交警同样按照《办法》进行校车使用许可审批和校车标牌核发。

     

对非专用校车按规定改装完成后,同样要填写申请表,流程和新校车上牌一样,需要各相关部门审批,最终到车管所备案。流程走完后到车辆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