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承德有关部门得悉,为确保学生交通安全,承德政府需求各关联部门对校车处理答应和标牌作业特事特办,4月15日前要完成现有校车运用答应和标牌作业。
据了解,当时,承德校车在处理答应和标牌作业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影响了校车正常作业和学生出行便利。为此,3月27日,承德政府市长等领导特别掌管召开了校车处理答应和标牌作业协调会,并形成了《校车处理答应和标牌作业协调会议纪要》。
该会议着重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校车处理答应和标牌作业,特事特办,打扫校车处理答应和标牌作业的妨碍,确保校车手续完好投入运用,专用校车应配备发动机自动灭火装置,顶风窗1个不带抽风,急救箱,普通地板革(PVC),电动折叠门,左侧围停车指示牌(不带灯),整车隔热玻璃,下固定上推拉窗+左后侧固定式窗,GPS行驶记录仪(专用校车标示灯,校车专用录像系统(不带监视屏,32G储存容量SD卡),电源总开关,应急开关等。确保学生交通安全。
会议还需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活泼引导公办、民办学校置办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确保学生交通安全。对当时幼儿园已置办的小学生校车一致归入专用校车办理,依照专用校车标准核发前后校车标牌。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于4月15日前完成现有校车运用答应和标牌作业。